不小心翻到了以前写的日记和以前和他争吵时的聊天纪录。
还有去他家之前,他在本子上画的他家县城的地图。
还有以前每次在我回家时他都会在我Q里写的滔滔心情。
再来看时。原来真的经历了这么多。原来总说忘不掉的。都忘记了。
我都记不起他是哪天生日了,到底是三月还是四月呢?
他家的电话号码却是依旧铭刻在心。他的QQ号一度曾经是我的银行密码。

他有高挺的鼻子,身高183cm,体重却永远都不会超过110。
他爱穿衬衫和牛仔裤。
他是典型的金牛座,固执,倔强,像头牛。
他会炒湖南的辣椒炒茄子,中途不加水,所以最后看上去像腊肉,其实很好吃。
他永远都爱玩腾讯的内测游戏。通宵达旦的玩。
他走路时习惯低着头。
他睡觉时永远似婴儿一样蜷缩起来。
他不抽烟,不喝酒,不嚼槟榔,爱吃KFC 。能一个人吃掉一个全家桶。
他穿四十三码鞋。
他总是找他以前看过的电影要我看,和我讲小时候的事和他的唯一一个好朋友。
他会给我买我多看了一眼的东西。
他对电脑很在行,对手机、电脑的最新款很懂。
他每次都会吃我吃剩下的东西。
他会每天都帮我洗脚,一个星期帮我修一次手指甲和脚趾甲。
他会帮我洗衣服。
他喊我做小美猪或小宝,和我的朋友说起我的时候会喊我做死胖子。

他是个很好的人,我希望他有很好的生活。


我今天写下这个,跟爱不爱无关,跟感恩有关。

One Response to “此文以祭奠曾经千里迢迢跑来爱我的那个人”

  1. 柳柳 说到:

    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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